各单位、各部门: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4月4日(星期五)清明节放假。
根据市委市政府做好清明节值班工作的要求,学校机关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,机关各处室轮流值班制度,具体安排如下:
时 间 部 门 值班责任人 带班校领导
4月4日 审计处 刘子良 佟成春
4月5日 保卫处 王长清 谢文义
4月6日 基建处 李晓苏 张 波
值班时间:上午8:00时-12:00时,下午1:30时-5:00时。电话:4608010;夜间:保卫处 4608110 4608119
值班地点:机关办公楼113室
值班要求: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做好记录;涉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。
学校办公室
2008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