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30法学院
- 125经济管理学院
- 119外语学院
- 59化学与生物学院
- 58数学与统计学院
- 47文学院
- 47电气信息工程学院
- 41教育科学学院
- 35物理学院
- 34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
- 31公共外语教育学院
- 29美术学院
- 27历史文化学院
- 24马克思主义学院
- 22护理学院
- 21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
- 21体育学院
- 20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
- 17口腔医学院
- 10音乐学院
- 9第一临床医学院
- 5林学院
- 4机械工程学院
- 4公共卫生学院
- 1医学检验学院
关于开展2026年北华⼤学优秀⼤学⽣ “励志⻘春”事迹报告团成员选拔⼯作的通知
为积极培育选树、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我校优秀大学生的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校营造“学先进、赶先进、争先进”的浓厚氛围,培育励志图强、奋发进取的校园精神,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扎实推进立德树人工程走深走实,现决定开展2026年北华大学优秀大学生“励志青春”事迹报告团成员选拔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选拔范围 1.学习优秀典型(荣获国家奖学金,并获校级及以上荣誉); 2.志愿服务典型(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项目,所在团队或个人获市级以上相关荣誉); 3.科技创新典型(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,并获二等奖及以上荣誉); 4.自强自立典型(被评为学校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); 5.服务国防典型(服役期间获“四有”军人称号,立军功、获嘉奖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); 6.学生干部典型(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团干部荣誉)。 二、时间安排 (一)学院初选。3月3日-10日,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初步筛选,确定学院初选名单及典型方向(各学院按照每500名学生推荐1人的比例进行推选);学生准备个人先进事迹材料(不少于3000字)和1分钟宣讲视频,按照“学院+专业班级+姓名”命名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:398175731@qq.com。 (二)学校选拔。3月11日-17日,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分校区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筛选,进一步确定学校2026年优秀大学生“励志青春”事迹报告团成员。 (三)巡回报告。拟定4月中旬组织优秀大学生“励志青春”事迹报告团分校区巡回报告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 三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做好本学院初选工作,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初审,要从学生认知和行为的深刻变化、个人努力和取得成绩的具体过程中,深入挖掘学生事迹中的先进性和典型性,要讲好故事,好讲故事,让学生用自己的故事触动、感动、带动身边的人。 (二)鼓励和提倡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,举办本学院的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会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将新生入学教育持续延伸。 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
【关闭】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