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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核实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10-21    发布者:     点击:


各学院、各研究⽣培养单位:

根据国家下发的《学⽣资助资⾦管理办法》和吉林省下发的《吉林省学⽣资助资⾦管理办法》⽂件要求,切实做好研究⽣国家助学⾦的发放⼯作,现开展对全体研究⽣⽆固定⼯资的核实⼯作,相关⼯作安排如下:

⼀、核实范围

我校纳⼊全⽇制研究⽣招⽣计划的所有中国国籍全⽇制研究⽣。

⼆、核实条件

1、规定学制内按时完成学籍注册的全⽇制研究⽣;

2、⼈事档案已转⼊学校;

3、在读期间⽆固定⼯资收⼊、⽆城镇职⼯社保缴纳记录、⽆公积⾦缴纳记录、⽆纳税登记记录或名下未担任企业法⼈、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分红,未担任各类企业⼯作⼈员并领取薪酬等(属于特殊⼈群的政府救助及学校奖助政策性的固定收⼊除外)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1、学校成⽴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领导⼩组,学⽣资助管理中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

2、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成⽴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⼩组,由主管学⽣⼯作领导担任组⻓,辅导员、研究⽣导师代表、研究⽣代表等担任成员,⼯作⼩组负责组织核实⼯作等。

3、班级(专业)成⽴核实评议⼩组,由研究⽣辅导员任组⻓、班团⼲部、研究⽣代表担任成员,负责资格审查、初步核实⼯作。

四、核实程序

1、学⽣申请

学⽣填写《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⽆固定⼯资收⼊承诺书》(附件2),相关纳税登记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公积⾦缴纳记录证明等(查看渠道参考附件3)⼀并提交⾄班级(专业)核实评议⼩组。

2、⼩组评议

班级(专业)核实评议⼩组通过《申请表》《承诺书》和有关材料,对研究⽣录取类别、档案到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信息进⾏全⾯审核,提出研究⽣是否属于⽆固定⼯资收⼊的初审意⻅,并将初步核实建议名单报本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⼩组审核。

3、核查公⽰

各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⼩组审核名单后,在本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范围内公⽰3个⼯作⽇,公⽰⽆异议报学校学⽣资助管理中⼼。

4、学校复核

学校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领导⼩组审定各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提交的名单后,审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⽰5个⼯作⽇。

五、不参与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的情形

1、研究⽣在读期间已核实过且当前情况⽆变化的,可不再重新核实申请,但如有变化,学⽣应主动在次年向学校报备。

2、办理了保留学籍或休学⼿续的,或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,或提前毕业的,或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受到取消资助资格处理的,均不享受资助待遇,不参与核实。

六、异议处理

对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结果有异议者,应实名向本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⼯作⼩组提出,⼯作⼩组应3天内研究并予以回复。如对回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⽰阶段向学校学⽣资助管理中⼼提请复议,复议结果应在5天内回复。

七、归档⼯作

核实⼯作结束后,由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对学⽣申请材料、公⽰情况等材料做好归档⼯作。

⼋、报送材料

时间:10⽉27⽇

地点:机关楼129室学⽣资助管理中⼼

联系⼈:王⽼师

材料:

1、《2025-2026学年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4)签字、盖章(学院盖章,主管学⽣⼯作领导签字必须⼿签,不可⽤签名章)

2、《XX班级(专业)核实评议⼩组名单、XX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核实⼯作⼩组名单》(附件5)签字、盖章(学办、学院盖章,学办主任(负责⼈)、主管学⽣⼯作领导签字必须⼿签,不可⽤签名章)

附件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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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特别说明

1、 研究⽣⽆故不提交或不按期提交核实申请的,将视作⾃动放弃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,取消相关资助项⽬的参评资格。

2、凡通过弄虚作假,隐瞒不报等⼿段获得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结果,骗取国家助学⾦等相关资助者,⼀经查实,取消其所有奖助项⽬参评资格,追回不当得利,并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已毕业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。

3、各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所有获得研究⽣国家助学⾦的学⽣均应通过⽆固定⼯资核查。

4、请各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⾼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确保本次核查⼯作顺利进⾏。

附件:1、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申请

             2、⽆固定⼯资收⼊承诺

             3、多种记录核实条件查询渠道

             4、2025-2026学年研究⽣⽆固定⼯资收⼊核实结果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5、XX班级(专业)核实评议⼩组名单、XX学院(研究⽣培养单位)核实⼯作⼩组名单

学⽣⼯作处
学⽣资助管理中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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