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30法学院
- 125经济管理学院
- 119外语学院
- 59化学与生物学院
- 58数学与统计学院
- 47文学院
- 47电气信息工程学院
- 41教育科学学院
- 35物理学院
- 34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
- 31公共外语教育学院
- 29美术学院
- 27历史文化学院
- 24马克思主义学院
- 22护理学院
- 21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
- 21体育学院
- 20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
- 17口腔医学院
- 10音乐学院
- 9第一临床医学院
- 5林学院
- 4机械工程学院
- 4公共卫生学院
- 1医学检验学院
关于做好2024—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北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就2024—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 北华大学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学生。 二、评定流程 1.各学院在做好学生日常活动、考勤等登记、记录工作的基础上,在学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学生思想品德积分、学习成绩积分、体育积分、劳动教育积分、美育教育积分和附加积分,以同年级、同专业为单位进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。 2.综合测评结果面向全体学生公示无异议后,系统按照学院学生所评奖学金具体范围、标准、比例进行优秀奖学金、专业奖学金、学习进步奖学金等评定工作,学院将获奖学金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公示3日。 3.学院公示结束后,系统导出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》《学校奖学金统计汇总表》和《学校奖学金发放明细表》纸质版一份打印并签字、盖章,纸质版材料于4月1日下班前报送到东校区机关楼129室。 4.奖学金名单经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,将评定结果在OA办公系统面向全校师生公示5日。 5.学生处向学校计财处提供《学校奖学金统计汇总表》及《学校奖学金发放明细表》,由校计财处向学生银行卡内划拨奖学金。 三、具体要求 1.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,一定要加强领导,做好动员及思想教育工作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,明确学校各项奖学金的要求和规定,指导学生对本学期的学习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,严格评选程序,确保评选质量。 2.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面宽、工作量大,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、精心组织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。未能按时保质完成的学院,需向学生工作处提交说明材料并提出改进措施。 3.各学院要把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校风、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在学生中树立榜样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,鼓励学生争取优秀、发展特长、开拓创新,引导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。同时,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原因,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,努力进步,争当先进。 4.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学生的学杂费缴纳、违纪处分、补考重修情况,做到准确无误;报送所有材料前,各学院务必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工作态度,认真核对好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、等级及学生的身份证、银行卡号码。 学生工作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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